085.污水站大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9)085号

本公司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站大修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名称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站大修项目监理。

二、工程范围

现有污水站规模为4500m3/d,污水站臭气处理规模为32000m3/h。

监理污水站大修项目:优化污水处理站工艺;维修更换老旧或损坏的设备、设施等,完善设备、设施功能(更换或增加各污水处理单元水泵、仪器仪表、电气等设备设施);增加风机房防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厂区及附近居民影响;增加臭气处理设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2 建设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内容及要求

监理范围:污水站大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作。污水站大修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维修、新增项目,按监理条例和相关要求、标准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所有施工及验收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以及甲方要求。

五、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5.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总监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七、踏勘现场:

1、招标人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4、招标答疑: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工程部主管人员)带领投标人查勘现场,投标人须1日内对清单及现场提出问题,并提交书面文件。招标人统一书面回复投标人。

(2)投标人如未提出书面问题,视同已全部了解并已认可招标清单,合同签定时不得变更,否则废标,并按比例扣除招标保证金。

八、技术要求

按监理条例和相关要求、标准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资料。

九、其它要求   

1、工期:根据甲方要求完成

2、质保:验收后一年 。

十、付款方式等其他事项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付款流程首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竣工经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总金额的90%,项目竣工备案完成后支付剩余的10%。上述付款含不低于50%的半年期承兑汇票。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签定商务谈判为准

2、业主提供的招标图纸和有关资料、现场实地中有交代不明不清,以标前澄清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为准(外埠可电传招标人,招标人负责将答复传给投标人)。

3、中标人不得中途退标,中标通知书下达十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处置。合同签订后,本招标文件自然转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别说明

1、没有承诺硬件通过国家工程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视为废标。

2、承诺拖延工期一天,扣除违约金0.5%,拖延一周为扣除违约金10%,15天为20%,30天解除合同,并承担赔付责任。

3、验收报告

4、检测报告

十二、报名办法: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许可证、施工资质、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报名。

    十三、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十四、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和技术方案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十五、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5日15点30分

十六、技术资料公开方式

该工程甲方仅提供工作内容及工作目标(部分工作内容提供示意图),报名时索取。

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