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新厂房概念设计--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9)173号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新厂建设项目需要,对新厂房概念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内容

抗人T细胞猪免疫球蛋白新厂房建设概念设计;

 

二、项目概况

2.1 基本资料

本项目拟新建一个抗人T细胞猪免疫球蛋白生产车间,一期配套建设办公、仓库、动力站、污水处理中心、危险品库、罐区,并为二期建设预留发展用地(占地7500平米)。项目可建设面积24700平米,规划容积率1.5~2,绿化率17%。地块位于武汉江夏区,北临金龙大道,西临107国道。

2.2范围

概念技术文件;园区初步总平;单元建筑平面布局;车间工艺设计;配套公用工程设计;项目投资估算等。

 

三、技术要求

3.1中标方结合公司规划及土地实际情况,对新厂区进行规划,所设计图纸需根据公司意见进行必要的优化;

3.2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或技术交流),但谈判投标人必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或对技术参数有明确认识),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3.3中标方负责提供新厂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咨询服务;

3.4中标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资料;

3.5 协助甲方完成车间工艺、物料系统URS编制;

3.6 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立项(包括可行性研究)资料的编制;

3.7投标方一旦中标,需安排专员及时跟进相关设计方面事宜;

3.8若在项目过程中因谈判投标人的实施方案不完善、或未认真理解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等而需增加的费用等均属谈判投标人的责任,所产生费用全部由谈判投标人承担,合同价格不予以任何增加调整。

3.9 履行保密的义务,在未经毓晋生物书面同意或授权的前提下,不得向毓晋生物及毓晋生物项目现场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毓晋生物工艺信息、设计图等信息。

3.10各投标方务必在投标前充分了解并查看现场实际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方承担。

 

四、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4.1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 投标单位应具备不低于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化学原料药、中成药、化工工程、生化、生物药)专业乙级的设计资质;

4.3 投标人应承担过三项及以上(含三项)类似业绩(或血液制品),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4.4 无诉讼、仲裁情况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五、项目时间:

自提供项目资料后60日内完成2.2项内全部内容。

 

六、工作要求

6.1 按照要求完成厂房建设概念设计工作。

6.2 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控制和监管措施所,提供的图纸资料需按规定审批,变更图纸需符合相应流程。

 

七、报价方式

7.1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我公司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八、报名方式

8.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0日15点30分

8.2报名资质: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8.3此项目评标标准是综合评标法,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8.4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报价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九、发布人: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9.1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9.2联系人:汪 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