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投保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国家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

      为切实落实保护受种者权益,我司根据各省出台的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的相关政策,对我司销售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包括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四价流感疫苗)投保了年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以确保相关产品责任赔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