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中部产业基地一期基础配套工程立项可研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招字第(2023)014号

本公司发展需要,对中部产业基地一期基础配套工程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名称

中部产业基地一期基础配套工程

二、工程范围

中部产业基地一期基础配套工程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满足上级主管单位审批要求)。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中部产业基地(江夏区郑店街东风村、综合村)

3.2 建设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3 资金来源

自筹

3.4承包内容

编制立项、可研报告,并获得上级批复。

3.5 时限要求

立项建议书编制完成(40日历天)

可行性研究所报告编制完成(50日历天)

四、内容及要求

项目建设用地为新购建设用地,需整体规划整个园区的公用工程基础设施,由于园区采取分期建设的方式,故部分公用工程基础设施也将分期逐步建设,但前期可考虑部分土建设施一次性建设到位,后续逐步增加相应的设备,如锅炉房、变配电站等,以减少项目的前期投资。本次立项可研编制除考虑上述分期建设的情况外,将围绕抗体产业化车间这一生物医药洁净厂房的运行需求,建设如锅炉房、变配电站、污水站、蓄水池、消防水池、厂区道路及管网等必要的配套设施。

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应向招标人提供不同的设计思路或方案,并给出相应的建议,以供招标人进行选择。

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以及招标人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各项审评,并根据审评意见修改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本项目总投资暂估10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暂估8000万元,投标报价施行市场化自由竞争的方式报价,中标方需按甲方提供的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的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完成全部编制工作。

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人上级主管单位对该项目立项建议书的审批结果,单方面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后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投标人一旦投标,视为自动接受本条款,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该风险。

五、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近五年有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业厂区规划咨询或设计业绩;

六、报价要求、付款方式及其他

1、报价要求: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分别进行报价,然后汇总进行报价。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支付立项建议书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提交立项建议书并获甲方认可后支付至立项建议书合同额的100%。在立项获得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条件下,再启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甲方认可后支付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额的100%。【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人上级主管单位对立项建议书的审批结果单方面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后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该风险】。上述付款包含不低于50%的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3、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用为固定费用,不因该项目投资额或总建筑面积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如该项目立项建议书未获批准,则不启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用不再支付。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含)以上职称。

七、特别说明

1、承诺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额的0.5%做违约金, 30天解除合同,并承担赔付责任。

八、报名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需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近5年的相关业绩、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报名。只接受网络邮箱报名,发邮件时填写清楚参与报名事项及编号,投标人联系方式。

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计价要求: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并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市场化报价。

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15点30分

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