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23)019号
本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治疗性抗体产业化车间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备案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内容
治疗性抗体产业化车间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备案;
二、招标范围
编制治疗性抗体产业化车间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备案节能评估报告,按国家及湖北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负责完成节能审查并取得合格报告。
治疗性抗体产业化车间项目:将建设抗体原液生产车间及其配套设施。根据可研报告分析,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准煤约2357.32吨,该数据仅做报价参考,最终以实际为准。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中部产业基地(江夏区郑店街东风村、综合村)
3.2服务方式
根据项目有关资料,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完成节能审查备案。
3.3踏勘现场
投标方在投标前务必与招标方联系查勘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4工期
自甲方通知并提供齐全资料起15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
四、内容及要求
1)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2)提交有关部门,且审核备案合格;
中标方视投标方投标总报价中包含上述所有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技术咨询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 近五年内至少有2个类似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编制业绩且审查备案合格;
六、付款方式等其他事项
1、付款方式: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完成且通过相关部门批复或审查备案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上述付款含不低于50%的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2、本服务事项报价视为包含所有费用(如专家评审费、协调费等),总价包干。
3、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场实地中有交代不明不清,以标前澄清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为准(外埠可电传招标人,招标人负责将答复传给投标人)。
4、中标人不得中途退标,中标通知书下达十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处置。合同签订后,本招标文件自然转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特别说明
1、承诺拖延工期一天,扣除合同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拖延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赔付责任。
2、如中标人无法完成报告的编制或无法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格批复或备案合格,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任何款项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充分考虑该风险。
八、报名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需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类似或以上业绩至少2份进行报名。只接受网络邮箱报名,发邮件时填写清楚参与报名事项及编号,投标人联系方式。。
此项目评标标准是综合评标法,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和技术方案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15点30分
十、资料公开方式
投标限价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发至报名邮箱
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