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5.金港园区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23)045号
为了执行《武汉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容环卫、物价、财政局关于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的报告的通知》,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金港工业园二期动物垫料服务进行招标,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一家有资质同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一、项目名称
金港园区动物垫料垃圾清运
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工业园二期(金港中路)的动物垫料和粪便。
3.1项目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金港中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3.2 建设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3 武汉公司享有该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四、内容及要求
4.1在厂区内驾驶人员需谨慎驾驶,不得损坏厂区内公共设施。不得酒后驾驶;
4.2进厂区人员不得进入我公司仓库或其它生产区域:
4.3遵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中标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动物实验室动物产生的动物垫料及时运走,运费由中标方自理。每次处置时双方按照车辆的立方数量,确认装载量。每半年根据处置立方数量或车次据实结算。
4.5中标方保证运输过程全封闭进行;拖走的垫料不能污染环境,如果出现环保事故,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处置,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4.6本办法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将以通知,公告等形式进行补充。
4.7投标方在投标前务必详细了解用户需求并到现场考察(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五、投标单位资格:
5.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5.2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括城市垃圾清运服务资格。
5.3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七:投标价格:
7.1投标报价应为每次运输的单次报价,报价为每立方的运输单价。
7.2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运输等成本的价格以及税金等其它一切因素的变动而做任何调整。
7.3结算方式:垫料垃圾清运量按立方计数,每半年据实结算。付款前应提供甲方财务部认可的发票。
八、特别说明:
8.1承诺拖延一天,扣除违约金200元/天,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拖延40天自动解除合同,中标方承担违约赔付责任。
8.2服务时间: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如果服务时间发生变更,据实结算。
九、报名办法
9.1投标人需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类似业绩至少2份进行报名。只接受网络邮箱报名,发邮件时填写清楚参与报名单位全称、报名事项及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2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官网首页的招标板块里下载),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9.3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十、发布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15点30分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1号
联系人:汪 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