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23)090号

为了保障公司黄金桥园区垃圾池内垃圾正常清运,避免堆积,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园区垃圾清运服务进行招标,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一家有资质及相关专业服务能力的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 工作名称

负责清运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园区垃圾池内的生产、生活垃圾(不含危废垃圾、建筑垃圾)。

二、清运范围

我公司位于生产区及动物室区垃圾池,各一个。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用专用垃圾车为甲方清运园区内所有垃圾池内的垃圾,垃圾装运后需将现场地面清扫干净,清运途中垃圾车需做好封闭措施,不得沿途撒漏,且在春、秋季每周二次消杀,夏季每次清运后都需进行消杀、冬季每周一次消杀,遇特殊情况应随叫随到,不得影响我公司各项检查和正常生产。垃圾装车后应及时进行称重,垃圾处置费以每次清运称重量为准,垃圾出厂后由处理造成的环保或垃圾装载、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面负责。

四、违约责任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垃圾清运,若未按时清运按100元/次进行处罚,若出现沿途撒漏的情况,按200元/次进行处罚,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甲方仓库或生产区域,乙方不得将未经甲方同意的物品装在车里,每发现一次扣罚2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解除本合同。

五、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范围内应包含装卸搬运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与此次招标相关的服务事项。同时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等运输车辆相关资质。

六、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报价方式

7.1投标报价应为每次运输的单次报价,报价为每的运输单价。

7.2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运输等成本的价格以及税金等其它一切因素的变动而做任何调整。

7.3结算方式:垃圾清运量按计数,每季度据实结算。付款前应提供甲方财务部认可的发票。

八、特别说明:

服务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果服务时间发生变更,据实结算。

九、报名办法

9.1投标人需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类似业绩至少2份进行报名。只接受网络邮箱报名,发邮件时填写清楚参与报名单位全称、报名事项及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2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官网首页的招标板块里下载),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9.3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十、发布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5点30分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1

联系人:汪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