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黄金桥厂区海绵城市测量--招标公告

黄金桥厂区海绵城市测量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24)004号

本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黄金桥厂区海绵城市测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内容

黄金桥厂区海绵城市测量

二、招标范围

按国家、湖北省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对黄金桥厂区海绵城市建设进行测量及协助办理海绵城市验收。

三、工程概况

黄金桥厂区海绵城市测量:根据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黄金桥厂区海绵城市设计图纸及厂区现状,进行海绵城市测量,协助甲方办理本事项招标截止前已完工项目(新储运大楼、联合疫苗楼、疫苗三号楼、生物技术检测中心、职工食堂等)海绵城市专项验收。

本厂区海绵城市设计为厂区用地范围内整体设计,用地面积约286130.74平方米。

3.1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2服务方式

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黄金桥厂区海绵城市进行测量,出具海绵城市验收所需成果文件,协助办理完工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

3.3踏勘现场

投标方在投标前尽可能与招标方联系查勘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海绵城市测量,出具成果报告;60天内协助完成海绵城市专项验收。

四、内容及要求

1、按相关法律法规对黄金桥厂区进行海绵城市测量;

2、作业期间的安全文明、人员和仪器等的组织;

3、确保测绘成果及成图的质量合格且满足当地主管单位的验收要求;

4、协助办理已完工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

所有测量完成需及时提供当地监管部门认可的测量成果文件。中标方视投标方投标总报价中包含上述所有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

(3)近5年内同类型测量业绩(海绵城市测量)不少于1个(附业绩合同及相关资料);

六、付款方式等其他事项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付款流程首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厂区海绵城市测绘出具成果文件后支付至60%,成果文件提交至监管部门且完成已完工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后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上述付款含不低于50%的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2、本事项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

3、业主提供的招标有关资料、现场实地中有交代不明不清,以标前澄清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为准(外埠可电传招标人,招标人负责将答复传给投标人)。

4、中标人不得中途退标,中标通知书下达30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处置。合同签订后,本招标文件自然转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报名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需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含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5年内同类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只接受网络邮箱报名,发邮件时在正文中填写清楚参与报名单位名称、报名事项及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作为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相同价格下同类型业绩多者或实施方案优者或赠送服务多者优先考虑。 

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须附企业营业证照、资质文件、法人委托书(含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类型业绩至少1份(附合同复印件)、实施方案(含人员和仪器配置)和投标报价清单等资料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我公司官网首页右下角招标版块可下载)。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15点30分

九、资料公开方式

投标限价及厂区海绵设计总平面图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发至报名邮箱。

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