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6)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我公司对乙醇循环利用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参与投标。
1、招标单位: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乙醇循环利用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3、项目实施地点: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4、招标范围:乙醇循环利用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设备招标代理
5、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条件要求: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
5.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5.3 2012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代理业绩;
5.4 拟派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招标师资格;
5.5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以来)内没有行贿犯罪和违法记录,没有被相关部门通报和约谈。(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查询函,查询函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查询情况);
5.6 经权威机构认证通过的符合标准的有效的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证书;
5.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完整的2013和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8 提供公司2014年度依法缴纳税证明和拟派项目人员缴纳社保资金证明;
5.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条件要求中的(5.1—5.8)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7.1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 02月 15 日至2016年02月 22 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
7.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5楼 504 室。
8.本项目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2016年02月 23日15: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或邮件递交至我招标办。
9.项目联系人:吴德鑫 汪 洋 电 话:027-86637028
10.获取标书联系人:汪 洋 电 话:027-8663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