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6)080号
本公司因对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产业化类)项目《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系列产品产业化》提供项目审计服务的需要,需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招标内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审计服务
本URS是一份界定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单位承担的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产业化类)项目《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系列产品产业化》提供项目审计服务具体要求的关键文件,用于指导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本URS仅适用于为我公司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产业化类)项目《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系列产品产业化》提供财务验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
部 门 |
责任人 |
职 责 |
科研开发部 |
杜洪桥 |
负责起草URS,提出相关要求。 |
科研开发部 |
李新国 |
负责审核提出的URS。 |
科研分管领导 |
段 凯 |
负责审核和批准的URS。 |
项目名称: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系列产品产业化
项目来源: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产业化类)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500万元,企业自筹5500万元。
4.2 项目审计依据
1) 《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 《湖北省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
4.3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1)入围国药集团财务[2015]490号文的会计师事务所
2)承担过湖北省生物医药类项目审计
3)政企关系融洽
4.4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内容描述
1)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结题审计报告;
2)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3) 如项目验收时需要审计师事务所到场接受质询的,能前往出席;
4)如根据专家验收意见,需要修改或完善审计报告的,能及时按要求完成;
4.5 服务责任与条款
1)认真履行服务职责,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项目审计报告,通过财务验收;
2)严格保密我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向任务单位或个人透露。
4.6 售后服务要求
本次我公司如在湖北省科技厅组织的项目验收过程中,因财务验收没有通过整体验收,不收取费用或直至我单位按要求整改通过整体验收后收取审计费用。
5.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08月23日下午3:30时
5.2报名资质: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的能力(具有产品经营范围).
5.4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5.5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doc
6.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6.1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6.2联系人:吴德鑫 汪 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