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6)092号
本公司因工程环保规定,需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名称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测项目
二、工程范围
对厂区进行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2 建设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3 资金来源
自筹
四、内容及要求
1)对厂区进行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其中包括污水、锅炉废气、噪音污染)
2)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施工并进行验收
以上所有施工及验收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以及甲方要求。
五、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 “环境监测资质”及“实验室认真资质”和“CMA”认证;
﹙3﹚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七、踏勘现场:
1、招标人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八、技术要求
1、严格按环保部门要求执行。
2、施工中严格按照以批准的投标人的招标要求施工,如发现有误或需变更应立即与甲方联系,在报招标人签证后,方可施工。
3、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
九、其它要求
1、监测完成后出具环保部门认可的监测报告
2、质保:验收合格后:一年
十、特别说明
1、没有承诺硬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视为废标。
3、承诺拖延工期一天,扣除违约金0.5%,拖延一周为扣除违约金10%,15天为20%,30天解除合同,并承担赔付责任。
3、监测完后交付环保部门认可的监测报告
十一、报名办法: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十二、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十三、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doc
十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08日15时
十五、技术资料公开方式
报名后对现场进行勘察。
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联系人:吴德鑫 汪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