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7)032号
本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对IPV课题组需要的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招标内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IPV课题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目的
本URS是一份用于定义疫苗楼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Sabin株)车间检定组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选型方法、功能要求、关键参数等内容的文件,用于指导选型。供货单位应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要求并结合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后期验证、维护等一系列工作。
2.范围
本URS仅用于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楼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Sabin株)车间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的购买。
3.职责
部 门 |
职 责 |
sIPV课题组 |
负责从用户的角度起草并审核本URS文件。
负责本URS文件的修改、打印,并将纸质版送各相关部门签字。 |
工程技术部 |
负责从工程技术角度审核本URS文件。
负责补充工程技术及维护维修相关内容。
负责本URS文件归档。 |
科研开发部 |
负责从科研开发角度审核本URS文件。 |
质量保证部 |
负责提供URS文件模板。
负责从质量管理法规角度审核本URS文件。
负责批准本URS文件。 |
4.内容
4.1概述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读数数据是供试品检测结果判定的依据,读数的准确性、重复性至关重要,鉴于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检定组日工作量大,除保证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基本性能外,还要求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判读的速度应尽可能快,以免因等待影响检测结果。
4.2法规要求
4.2.1 GMP要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行版)
《药品GMP指南》无菌药品(现行版)
《中国药典》(现行版)。
4.2.2安全及环保要求
N/A
4.2.3其他要求
21CFR Part11
GAMP5
符合数据完整性相关法规要求
4.3安装要求
4.3.1 安装位置
该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需安装在疫苗楼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Sabin株)车间检定间。
4.3.2安装尺寸
4.3.2.1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的形式尺寸应符合制造商说明书及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4.3.2.2供应商必须给出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设计选型方案及相应附件设计选型方案,并交给我公司使用部门及工程类部门审核。
4.3.3地面承重
重量(kg) 其重量不超出房间工作台承重要求。
4.3.4可用的公用系统
N/A
4.3.5洁净级别及房间环境条件
4.3.5.1 工作环境温度:能适应10℃~32℃环境。
4.3.5.2 工作环境湿度:至少包括45%~65%。
4.3.5.3 工作环境洁净级别:控制区
4.3.6 可用的能源配置
4.3.6.1交流电电源:220V,50Hz
*** 4.3.7外观及材质要求
4.3.7.1设备外观应端正、整齐,不得有明显的偏歪、毛刺和锈蚀等缺陷。
4.3.7.2设备内部表面不得有凹陷、毛刺和锈蚀等缺陷。
4.3.7.3配置卤素钨灯和氘灯。
4.3.7.4 具有主机及相关配件、配套软件、外接打印机、外接计算机、设备保护罩。
4.3.7.5设备配备USB接口和外接打印机接口,可与计算机与打印机连接,并配置外接U盘。
4.3.7.6 配有10个及以上石英比色皿。
4.3.7.7至少具有8个样品槽,可连续读取8个及一样检测样品
4.4运行要求
4.4.1原辅料、包装材料、产品的规格标准
N/A
4.4.2设备效率、产能
N/A
*** 4.4.3工艺参数范围
4.4.3.1基本运行参数:
波长范围 |
190-1100nm, 0.1nm递进 |
单色器 |
1200线/mm,凹面光栅 |
扫描速度 |
6200nm/分钟时,2nm递进,递进速度为0.1nm时,扫描速度下降至405nm/分钟 |
光谱带宽 |
1.8nm |
波长精确性 |
±0.7nm |
波长重现性 |
±0.2nm |
光源 |
卤素钨灯和氘灯 |
检测器 |
单固相硅光电二极管 |
光度计范围 |
0±3.000A, 0.01~99999浓度单位, 0.1~200%T |
光度计线性范围 |
546nm时±0.5%或±0.003A至2.000A取较大的值 |
光度计重现性 |
吸光率的0.5%以内至3.000A(546nm) |
稳定性 |
±0.001A/小时(340nm)预热后0A |
分辨率 |
0.001 Abs |
杂散光 |
<0.025%T于220nm(NaI),<0.025%T于340nm(NaNO2) |
数字输出 |
9点阵列 |
样品间大小 |
210×140×80m |
电力要求 |
90-265V AC±10%, 50/60Hz,150VA |
4.5电气、自动控制要求
*** 4.5.1自动控制过程的要求
4.5.1.1高分辨彩色显示屏,可显示测量结果。
4.5.1.2通过操作键盘进行操作控制。
4.5.1.3用户界面内置软件或外接 软件(通过电脑控制),可对测量程序进行控制。
4.5.1.4仪器内可储存至少100个测量程序和100组测量结果。
4.5.1.5通过U盘可储存、输出、转移并在计算机上存储、备份数据,生成的数据记录满足数据完整性相关要求。
4.5.1.6内置自诊断程序可在设备启动阶段,对设备性能进行全面检测。
4.5.2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要求
4.5.2.1该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计算机化系统需经过DQ、IQ、OQ、PQ。
4.5.2.2该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算机化系统验证需与设备验证同步进行,其设备DQ、IQ、OQ、PQ文件中需包含对其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
4.6安全要求
4.6.1密封连锁及压力保护
N/A
4.6.2电气保护
N/A
4.7文件要求
4.7.1投标文件、合同及订单。
4.7.2卖方发运清单及相关检验报告。
4.7.3系统功能配置清单&说明,包含各组件名称、编号、型号、规格、品牌、材质等。
4.7.4设备标准技术文件
4.7.5图纸:实物图;各种确认、维修等活动所需的电子版及打印版图纸、注释参考等;P&ID图(至少是控制原理图);图纸清单。
4.7.5配件清单、易损件清单、备件、消耗品清单:包括名称、编号、对应厂家名称、生产地、规格及必要说明。
4.7.6设备厂家文件:出厂测试合格证、相关检测报告、各种标示。
4.7.7设备操作手册(SOP):语言为中文,应说明校准周期,并能提供校准服务(此项服务可付费)。
4.7.8校验报告及计量证书。
4.7.9安全报告。
4.7.10材质证书(写明材料有效期)。
4.7.11调试文件: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设备测试记录,检测清单,测试报告,调试总结报告、现场验收报告等。
4.7.12验证文件:
(1)选型确认文件,包括风险评估;
(2)安装确认及文件(IQ);
(3)运行确认及文件(OQ);
(4), 性能确认及文件(PQ)。
4.7.13设备交付计划表。
4.7.14使用操作说明书及维护保养说明(即运行及维护手册)3份。
4.7.15提供设备及其零部件使用寿命清单。
4.7.16文件具体要求:
(1)系统相关方案中,应明确本系统的配置、规格,并且通过分析阐述每一个系统环节的必要性;
(1)标书中明确系统所有组件的品牌、材质、型号,并且注明每一个组件的保修期;
4.8服务要求
4.8.1培训要求
4.8.1.1设备供应商应免费对设备使用方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包括对生产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维修人员,并填写培训记录。
4.8.1.2生产操作人员培训包括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清洗消毒、故障排除等基本知识。合格标准为用户参加培训人员能够独立正确操作设备,会排除常见故障。
4.8.1.3设备维护、维修人员培训应包括设备结构原理、基本操作、维修、日常保养内容、故障排除等基本知识。合格标准为维修人员能对机械、电器部分进行基本维修,能够了解设备日常保养内容,能对造成常见故障的易损部件有明确认识。
4.8.2运输要求
4.8.2.1设备运输在运输途中需做好防护措施,不得有任何损伤。
4.8.3验证要求
4.8.3.1验证包括DQ、IQ、OQ、PQ。
4.8.3.2各验证工作开始前验证方案需经过本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经质量保证部批准。
4.8.3.3验证工作应按时保质完成,供应商需提供验证工作计划表。
4.8.3.4验证项目应包含法规要求的测试项目,以及本公司提出的测试项目。
4.8.3.5验证工作完成后,验证记录经本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经质量保证部批准。
4.8.3.6验收前,验证工作已成功完成,验证最终报告已经本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经质量保证部批准。
4.8.4售后服务及备件要求
4.8.4.1设备保质期从确认验收的阶段就开始计算。
4.8.4.2设备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免费保修,一年后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4.8.4.3售后服务必须响应及时,要求设备出现须厂家维修的故障后,应在4小时内明确答复,当电话沟通无法解决时,须24小时内派人至现场解决。
4.8.4.4一年免费保修期后,厂家应终生提供及时的维修、维护,厂家应定期回访,解决设备运行当中可能出现的疑问,排除潜在故障,使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8.4.5厂家应提供合格的备件,用于设备相应部件的维修、更换。
4.8.5验收要求
4.8.5.1货物到达买方使用现场后,由买卖双方共同验收,卖方工程师免费为买方提供调试。
4.8.5.2供应商进厂安装需遵守安全和安装规定。
4.8.5.3最后验收前必须保证所有的验证工作已完成和达到要求。
4.8.5.4确认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报告。
5.1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04月14日下午3:30时
5.2报名资质: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许可证、代理厂家的资质信息及授权书、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的能力(具有产品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2年来,供货同类产品业绩不少于20个。
5.4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5.5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doc
5.6报名前需提前和相关科室/部门做产品技术交流,以确保产品的功能和技术参数符合使用要求,报名时提交带有科室/部门主任签字的确认函。
IPV课题组联系人:喻主任 联系方式:15971432174
6.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6.1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6.2报名联系人:吴德鑫 汪 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