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2017年消防检测服务事项-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7125

招标内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17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检测服务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106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须委托消防设施、电气检测机构对 102大楼、103大楼、105大楼、EV71大楼、综合大楼、实验动物大楼、物流大楼、锅炉房、新配电房 的消防设施、电气防火进行检测,出具2017年检测报告。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检测工程,检测范围黄金桥厂区102大楼、103大楼、105大楼、EV71大楼、综合大楼、实验动物大楼、锅炉房、物流大楼、新配电房等9栋楼,其中102大楼建筑面积约7000㎡,103大楼建筑面积约6800㎡,105大楼建筑面积约9000㎡,EV71大楼建筑面积约为9847㎡,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 40358 ㎡,实验动物大楼建筑面积约8949㎡,锅炉房建筑面积约 3500 ㎡,物流大楼建筑面积约 11926 ㎡,新配电房建筑面积约2500,黄金桥厂区需检测总建筑面积约99880 ㎡。

二、检测内容及质量要求

本次消防检测的主要内容为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气、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灭火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等.检测各大楼消防设施及电气设施的按照如下顺序检测:物流大楼、综合大楼、新配电、锅炉房、实验动物大楼、102大楼、103大楼、105大楼、EV71大楼。检测时间不得超过3000/天的时间进度,每次检测的人员不低于5人,并且检测人员均要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称资格。对每栋大楼的消防设施的各点位、消防控制柜、电气配电柜等逐一检测并标注检测标示,出具纸质和电子版的点位图。

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上述消防安全设施检测服务时,应与我方签定委托协议或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相关事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业准则提供检测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并满足消防检查,确保消防检查通过,未通过消防部门检查的我方有权拒付检测费。

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在完成协议或合同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测内容后,应出具正式检测报告;经法定部门裁决,确因检测机构原因造成事故隐患或者火灾损失的,除清退检测服务费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付款要求

待所有的检测项目结束,检测报告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后,经我方确认在未出现因检测机构原因造成事故隐患或者火灾损失的前提下,按照检测合同有效期的最后一个月付款,付款方式为半年期以上的商业承兑汇票。

四、检测工程相关信息

1、工程地址: 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2、检测面积: 99880 ㎡;

3、检测设备总金额:1300万元。

五、检测机构要求与资质:

1、注册资金不低于肆佰万元。

2、须取得湖北省消防技术检测维护类壹级资质。

3、消防检测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称资格。

 

    六、招标报名

6.1报名截止日期:20170915日下午3:30

6.2报名资质: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资质、消防员中级职称资格证、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6.3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6.4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doc

6.5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6.6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6.7联系人:吴德鑫  汪 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