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7)110号
本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培养基楼、轮状大楼项目的工艺设备吊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1.培养基楼灭菌柜(2台)、配制罐(3个)、干燥灭菌箱(1台)、纯蒸汽发生器等新购设备的吊
装卸车、转运、落位。
2.培养基大楼灭菌柜1台(利旧)转运、落位。
3.轮状大楼灭菌柜(12台)、西林瓶灌装线(1套)、灯检机(1台)、纯化水制备系统(1套)、
多效蒸馏水机(2台)、纯蒸汽发生器(2台)、细胞工厂工作站(1套)、超滤系统(1套)等相应的工艺设备。
二、项目概况
3.1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内
3.2 工期
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日
三、技术要求
1、整个吊装项目的施工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验收标准为甲方项目管理工程师现场认定合格。
2、施工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施工,如发现有误或需变更应立即与甲方联系,获批后方可施工。
3、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
4、中标方在签定合同后,应根据招标方的现场实际要求,将施工计划与拟进的辅助材料、工具报甲
方现场项目管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方可施工。
5、投标方在投标前应尽可能的查勘现场或向招标方咨询,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6、投标方一旦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应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现有设施设备以及车间环境的影响;
7、必须按照给定的投标清单框架进行报价,报价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单价,视为投标总价中包含了辅
材、管理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每次吊装费用签单,每季度结算一次。上述付款包含不低于50%的承
兑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
9、本项目采取固定投标单价,项目费用据实结算的方式。招标方视投标方投标总报价中包含上述工
作内容的所有费用,以及税费并综合考虑了市场价格波动等,不再格外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四、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具备“吊装、起重营业执照”;
五、报名办法:
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和技术方案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六、此项目评标标准是综合评标法,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七、投标书需准备3份。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15点30分
九、资料公开方式
项目清单在报名时领取。
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