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8)196号
一、工作名称
2019年消防设施、电气防火维保项目
二、维保范围
我公司102大楼、103大楼、105大楼、实验动物大楼、物流大楼、锅炉房、新配电房、EV71大楼、新包装大楼和综合大楼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消防喷洒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备。
三、维保数量
102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103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105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实验动物大楼建筑面积8949平方米、锅炉房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物流大楼建筑面积11926平方米、新配电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EV71大楼建筑面积9847平方米、新包装大楼建筑面积3988平方米、综合大楼建筑面积40358平方米.维保总建筑面积约为:103869平方米。维保点位约为:9300个。
四、维保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对我公司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对讲电话系统、水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的维修保养。
2.根据我公司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规模(消防设备、设施数量及性能),维保公司应在维保期24小时安排一名持有消防监控室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到我公司驻点维护消防设备(食宿自理),每月底安排4-6名专业工程师及技术人员为我公司所有楼栋主动巡检一次,巡检点位不低于50%,并出具消防设备定期检查登记表。
3.在合同签订两个星期内,对我公司所有维保建筑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一次逐点测试(全检),并向我公司提交一份准确的报警点位纸质地图和电子地图对照表,未能按时提供点位地图的我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保证对我公司运行、管理的消防系统设备的使用达到国家及武汉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满足我公司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及使用要求,并根据维保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5.负责每季度初进行检修、保养,完成后对系统正常、准确的运行数据按照我公司指定位置进行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的准确性及有效性。
6.负责我公司现有消防报警及联动功能的检修与确认工作,并保证系统功能符合消防系统设计标准。
7.根据对我公司现有消防系统的检测结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配合维修及整改工作,并及时将整改方案、维修结果报我公司确认、备案。
8.对我公司消防系统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检测及整改工作均应填写符合我公司管理要求相应的维保、检测及整改记录,并将上述记录报我公司确认、备案。
9.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及合同文件说明完成全部工作,达到我公司满意和达到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10.现场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
11.为我公司消防自控系统设备提供系统全面的维保、检测工作,并于本合同签订一周内开始第一次维保工作。根据国家标准、规范,严格依照维保计划进行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2.维保期内,要求消防主机平时无故障显示,如显示故障超过24小时按一条一分(1分=100元)的扣分原则进行处罚,处罚的金额季度汇总在当季的维保服务费中扣除。
13.对我公司消防自控系统进行维保时,维保公司使用原厂家零配件,如因使用不合格零配件,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维保公司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4.不应因维保工作的进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及受到客户投诉。
15.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及时书面通知我公司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维保公司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停止使用该设备。
16.在对设备进行任何改动,变更使用功能、性能时,需经我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
17.在合同生效后应根据我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对系统的实际掌握情况及技术基础制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培训计划。
18.每次维保对于损坏须更换的部件,价格在 200 元以下由维保公司免费进行维修更换,超出 200 元以上配件费用由我公司支付配件费用,并由维保公司负责免费进行维修。
19.维保工作期末由甲乙双方对维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维保公司并向我公司提交维保合格报告。维保期内积极配合我公司各种消防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0.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前对我公司的消防系统进行重点的系统检查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若我公司有重大活动及其它情况需要配合时,维保公司应积极配合。
21.协调我公司与政府消防部门相关事宜等其他事项。
五:维保公司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消防服务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4、近三年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六、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0日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8日15点30分
2报名资料: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业绩、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3此项目评标标准是综合评标法,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4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官网首页的招标板块里下载)。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八、发布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1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2联系人:汪 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