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污水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8)214号

本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污水站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名称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站改造项目

二、工程范围

  • 新建标准排污口
  • 排水泵站建设
  • 排污口与市政管网对接
  • 施工现场清理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2 建设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3 资金来源

自筹

3.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5踏勘现场

投标方在投标前务必与招标方联系查勘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6 工期

自进场通知书下达之日起60日历天

3.7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一年

四、内容及要求

  1. 新建标准排污口
  2. 排水泵站建设
  3. 排污口与市政管网对接
  4. 施工现场清理

5清理上述施工场地周边的所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并运出厂区,料尽场清。施工当天产生垃圾当天清理,不得厂区随意堆放,垃圾清运延期一天,罚款500元/天,审计结算时扣除。

6)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施工并进行验收

7)本工程要做施工、竣工图一式四份移交业主。

8)乙方施工时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是经甲方指定或同意的优质名牌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9)施工中严格按照以批准的投标人的招标要求施工,如发现有误或需变更应立即与甲方联系,在报招标人签证后,方可施工。  

10)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

11)中标方在签定合同后,应根据招标方的技术要求和图纸进行施工设计,将施工节点图,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与拟进的材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审核确认方可施工。

以上所有施工及验收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以及甲方要求。

本工程在投标报价时需按照上述工作内容逐一分项报价(含工程量清单明细),中标方需完成投标预算规定(含清单中未描述按规范标准又必须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工序。

五、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环保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

(3)具备污水治理乙级资质。

﹙4﹚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许可证;

六、付款方式等其他事项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付款流程首付合同总额的30%;施工进度达60%,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总额的60%;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经甲方审计后,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审定总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息)。上述付款含不低于50%的半年期商业承兑汇票。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签定商务谈判为准。

2、本工程固定投标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具体以合同为准)。

3、业主提供的招标图纸和有关资料、现场实地中有交代不明不清,以标前澄清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为准(外埠可电传招标人,招标人负责将答复传给投标人)。

4、投标方按规范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

5、分别编制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投标方需提供施工组织保证、工期保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工程保修服务、施工配合等措施,并作出书面承诺。

7、中标人不得中途退标,中标通知书下达十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处置。合同签订后,本招标文件自然转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工程完工后施工方须将施工图、竣工图、单项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交业主。材料、材质报告及有关资料在材料进场时交业主。

9、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原件和复印件共四份交业主。

七、特别说明

1、承诺拖延工期一天,扣除违约金0.5%,拖延一周为扣除违约金10%,15天为20%,30天解除合同,并承担赔付责任。

八、报名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近3年的相关业绩2份、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此项目评标标准是综合评标法,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和技术方案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5点30分

十、资料公开方式

工程量清单及投标限价在报名时领取。

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