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9)022号

从本公司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角度,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二、项目范围

武汉公司内的工作区域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3.2 建设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3 资金来源

自筹

3.4 武汉公司享有该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四、内容及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前务必详细了解用户需求并到现场实地考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4.1服务内容

(1)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职业健康监护,辅助卫生用室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2)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期间存在职业病危害暴露的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

(3)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AQ/T 4270-2015)规定的程序进行。

(4)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涉及的车间有:细菌类疫苗生产车间、乙脑疫苗生产车间、狂犬疫苗生产车间、肠道病毒疫苗生产车间、毓晋公司生产车间、各大楼分包装车间、包装大楼、培养基生产车间、实验动物生产车间、科研开发部各研究室的实验室和实验车间、质量控制室各小组实验室、锅炉房、变电站、污水站等。

(5)为确保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质量,根据评价目的及要求,确保评价的真实客观性,应对评价质量进行控制,本报告的编制全过程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AQ/T 4270-2015)的要求进行。

(6)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3次职业危害防护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4.2服务要求

(1)根据武汉公司的实际工作计划,能接受间断性至少20次的现场考察及检测工作。

(2)评价报告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客观性。

(3)在完成现场考察及检测后60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4.3验收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编制《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联系、协调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确保通过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专家审核,协助办理备案手续。

(2)达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ZW-JB-2013-002)“十项规定”的要求。

4.4其他要求

(1)根据评价结果,协助本公司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体系

(2)中标人不得中途退标,中标通知书下达十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处置。合同签订后,本招标文件自然转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合同后150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顺延。

(4)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备案。

五、投标单位资格

5.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5.2具备国家或省级部门核发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3具备3个以上医药类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业绩;

5.4必须是经国家或湖北省安监系统备案的机构,提供备案证复印件或备案号;

5.5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及以上。

六、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七、投标价格:

7.1投标报价应为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总价。

7.2投标人应提交已标价的报价表。

7.3报价由以下部分组成,分别为:现场调查、检测、采样分析、报告编辑、专家评审、培训等,报价表应包括本次招标全部内容的各项价格,并最终形成总价,如有缺项或漏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7.4投标人所报的相应分项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运输等成本的价格以及税金等其它一切因素的变动而做任何调整。

八、特别说明

8.1投标报价必须标定类型、数量、单价、总价,否则,将视为废标。

8.2没有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武汉市安监部门验收合格的,视为废标。

8.3承诺拖延工期一天,扣除违约金0.5%,拖延一周为扣除违约金10%,10天为20%,20天解除合同,并承担赔付责任。

九、报名方式

9.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 03月12 日

9.2报名资质: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业绩、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9.3此项目评标标准是综合评标法,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9.4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十、发布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10.1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10.2联系人:汪 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