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4.武汉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9)054号

本公司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名称

清洁生产审核

二、工程范围

完成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完成验收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2 建设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内容及要求

    4.1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4.2组织清洁生产专家评审会议

    4.3组织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4.4服务要求

    4.4.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

    4.4.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4.4.3有5名及以上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

    4.4.4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记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

    4.4.5经过国家清洁生产中心系统的清洁生产培训,并取得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合格证书

    4.4.6熟悉相应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掌握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以及清洁生产审核等知识

    4.4.6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审核能力。能独立指导企业进行工艺流程分析,指导企业编写、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指导企业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

    4.4.7坚持原则,求实诚信,职业行为良好,身体健康,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4.8对于在审核过程中聘请的外部行业专家,应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审核知识或接受过清洁生产的专门培训

五、工作职责

    5.1完成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3﹚要求投标单位清洁生产审核资质。

七、踏勘现场:

    1、招标人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八、报名办法: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许可证、资质、业绩、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报名。

九、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十、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和技术方案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15:30

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