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公司部分产品原液质量评价研究的直接采购公告
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生物制品(包括疫苗)的检定需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机构,是主要的检定机构之一。
我公司拟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开展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组分)、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成品与原液质量评价研究。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0864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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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0782号